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短篇三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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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短篇三章 Empty 短篇三章 2013-05-31, 16:14

马鄂



葫芦



1
   
   从小,我妈就告诉我,好孩子不准说谎,说谎是会上瘾的;后来,老师告诉我,谎言有善意的有可恶的,而善意的谎言很可爱。我想,一日为师终生为父,老师说不定就是我爸,至少可能跟我妈有一腿,要不怎么一个扮白脸,一个唱红脸呢?如果王浩然只是心里这么想,也就罢了。可是,他偏偏极其诚恳地询问老师是不是他爸。老师红着脖子,腼腆地走开了。放学后,他问他妈是不是跟老师生了他。所以,王浩然被揍了。在王浩然关于十岁的记忆里,被揍得很惨,比以前都要惨。他趁黑跑了出去,先是躲在学校后墙的小棚子里,因为嫌牛尿骚气熏天,一股气跑到了桥洞里。他曾经在那里掏过鸟窝。下半夜的内津河河水泛着白光,翻滚着向城外流去。因为那些白光,王浩然感到幸福,可以用不着凿壁借光。因为那些白光,王浩然双手抱胸,哆哆嗦嗦地设想着他爸的样子。白光越来越黯淡,直到他侧身掉进河里,才消失。
   如果不是风先生,王浩然早就消失了。孟维说,虽然王浩然已经消失,连同他爸的样子。
   顿了顿,孟维恶狠狠地补了一句,是他妈的他爸的样子!
   每次喝酒,总有人跟我讲起这陈年旧事,好像我就是一只装漏雨的木桶子。我喜欢这个比喻。作为一个故事的讲述者,肯定是盛住了某些从光阴的瓦缝里滴落的水珠子,哪怕再新鲜,接住了,盛满了,然后泼出去,把欢喜的、悲伤的、清澈的、浑浊的、屈辱的、不明来历的,统统泼出去,溅到草丛的,会有浇灌之效,更多的是挟裹着泥沫从植株间流淌到路面,成为过路人脚下的泥渍。孟维以前叫王浩然。孟维这个名字是风先生给起的。王浩然被风先生捞起来以后,风先生说,鬼崽子,既然大难不死,那就好好活着,以前有个诗人叫孟浩然,有个诗人叫王维,两人是好兄弟,你要好好活着,好好读书,用不着管你爸是谁,干脆改个名字,就叫孟维。当时的王浩然说,怎么改名字,大家都晓得我叫王浩然。风先生敲了一下他的头,说,鬼崽子,他们喊你王浩然,你就应着,来我这里了,你就是孟维,你要把你既当王浩然,也当孟维。当时的王浩然晕乎乎的,说是。那时候,风先生不叫风先生,在镇上一直被人称作疯子。风先生这个称呼,是孟维在一个春风和煦的下午喊开的,首先从他的伙伴入手,再扩大到同班同学,再扩大到全校的同学。孟维说谁要是再喊他疯子,他就撕了谁。孟维打架很猛,下手够狠,就连我当时也被他揍过,所以大家只有改口。时间一长,大人们觉得小孩子们给的这个称呼蛮有意思,疯子,疯的先生,无所谓啦。
   当时,镇上流行看脱衣舞,大人们管台上跳舞的叫小姐,而小姐们管看她们的,叫先生。在孟维的心目中,当然也包括我这样跟在孟维屁股后的小孩子心目中,先生跟小姐一样,是被当猴耍的,是可以随便摸的,是剧场以外的任何一个人都能瞧不起的。
   孟维混进舞场的那天,我好奇地强烈要求同往。孟维骂了我一句,说,不准去。
   我心有不甘。
   孟维想了想,说,那地方小孩不能进,我只是去探探,要是你跟着去,他们一看你模样,肯定把我也给拦住了。
   好吧,你说得对。我怀着失落的心情说,回来给我讲讲,我在路边上等你。
   我坐在马路边,咬着冰棍,盯着剧场的出口。十分焦急的心情还没涌现,孟维便已在出口了,然后嗖的一下从我跟前蹿过。他跑得飞快。我在后面紧追不舍。孟维打架很猛,身体肯定是很好的。我追了一会,便蹲在路边呼呼喘气,顾上不孟维究竟跑哪里去了。我看着手中的冰棍化成水,一滴滴落在水泥路面。我吮了一口,门牙紧贴木签将残剩的刮干净,然后丢掉。抬头,看到孟维走过来。他在哭。我问怎么了。他没有回我。他说,明天我不去学校了,以后再找你玩。我说,明天星期六,不用上学。他说,以后也不上学了。然后,他转身又跑了起来,跑得飞快,一下就没影了。
   孟维跑得飞快,我一直没能追上他。即使这个故事现在需要一个确切的讲述时间,我也没能追上他。需要吗?根据听故事的经验,是需要的。就好像我小时候总听到大人讲故事,总要说到“古时候”、“很久以前”。究竟有多“古”,有多“很久”?显然这是一个幌子,用一种无从考证的极度不确定性,混淆视听,令你仿若身临其境。讲故事的人也就这么点本事了。我深知一篇好小说的时间观念一如此刻我书桌上的烟灰,吹吹就散尽了。所以,我选择将这个故事里的时间滤掉。从头开始,是这样的:
   没爹有妈的小孩王浩然因为找爹挨了揍,躲在桥洞里,又冷又困,翻进了河里,认识了疯子,疯子给他改名字叫孟维,孟维称呼疯子叫风先生,孟维混进舞场看脱衣舞小姐,很快就跑出来了,他说他不念书了,他跑得很快,一下没影了。
   这是一个真事。听得多了,我也不知道我究竟参与了没有。——我有个朋友,经历与之相似。现在,故事里的妈因为酗酒成瘾,在镇东郊老房子的阳台上夜夜独舞,已坠亡多年;老师,像全天下和蔼可亲的老师一样,桃李满天下;风先生,老态龙钟,或卧或坐,在桥头,俨然一座雕塑。故事的主人公跟我是发小(上次联系是什么时候?想不起来了)。我在喝酒。上次在镇上喝酒,是孟维从看守所出来,我们喝着喝着,他又跑得没影了。现在跟我喝酒的是新认识的,他告诉我,他叫梁正,刚从南山回来。
   我说,南山是哪里?终南山吗?
   他说,不是,江西的一个小地方。
   我将信将疑。我说,不管你叫王浩然、孟维,还是叫梁正,你都是你,是我的兄弟。
   他一脸茫然,你怎么就认定了我是你兄弟?
   我说,哪怕你叫王维、孟浩然,甚至是他妈的狗屁盘古、神农架野人,也是我兄弟!
   他说,有意思。
   我说,上次走后,你怎么一下子又没影了呢?
   他端起的酒杯悬在空中,乜斜了一下我,隔空将酒快速送进口中,说,你是说孟维怎么一下子没影了?
   我骂了一句,没理他,只是盯着他看。在昏暗的小酒馆里,他的身躯纹丝不动,只有脑袋时不时动着,所以,有一刻,我感觉眼前是一枚挂在夜色藤蔓上的瓜果。我骂了他,又盯着他看,颇有挑衅的意味。他也盯着我看,好像是在警告我,你给老子小心点儿!
   我没理他,更加专注地盯着他看。我喜欢这样危机四伏的活动。
   他分析道,有两种可能。一是他被人赶出来的,被人揍了,所以他哭,至于不上学了,是他由来已久的想法。二是,在剧场里,他受到了某种刺激,更可能是心理上的创痛,所以哭着跑了出来,刺激之大,令他对上学毫无兴趣。
   我没理他。
   他安静了下来,脑袋低垂着,像是要瓜熟蒂落了。
   
2
   
   春天已经过去大半,回头想想,好久没出门了。
   阳光照进来,经过一株水仙、四五颗水锈斑斑的鹅卵石,落在稍显硬质的卡垫上,让人感觉困倦。即使出过门,在同样的阳光下,去了哪里,见了什么人,买了什么东西,干了什么事,好像也无关紧要。
   墙上的挂钟,准确说是卧室的、客厅的,我刚刚仔细检查,发现它们向我传达的讯息并不相同,虽然差值只有三分钟。我把他们调整一致以后,注意到床头柱子上还有一个用透明胶布绑着的小闹钟。是李邬英绑上去的。那段时间我工作勤勉,经常熬夜,往往倒头就能熟睡,因为担心改天上班迟到,所以买了一个小闹钟。闹钟是教堂式外观,闹铃凶猛且具有侵略性,不叫你有半点赖床的欲望。李邬英说,嘿,这玩意好玩。不过,我极其讨厌它,却又离不开它。李邬英担心我某天早晨被吵醒后,摔了它,便用胶布绑在了床头柱子上。后来,我在彩云之南的乡下,见到过这种外形的教堂,从它里面传出来的钟声,轻柔、悠扬,好像渗着光。当时我混迹在人群中,并未深究这光的出处与去向。我一路向北,然后过省界线往东。那里,昼的烈日与夜的严寒轮替,之于我身体,像极了按摩院的揉捏术。空气稀薄,以致我的体内经常出现一种莫名的饥渴。我在那里停留了很长一段时间,才骤然想起那光。它不断出现,直至有晕眩感。恐慌其实是转瞬之间的事情。我逃一般地回到现在的住所。即使后来又去了几次,但行色匆忙,好像也无关紧要。
   我把闹钟拆下,发现指针已停止转动。剥开电源盖,取出电池,轻微咬了咬再装进去,指针仍没动静。
   我走到窗前,打算将闹钟扔出去。却听到一阵鞭炮齐鸣,而后锣鼓喧天,婚车在马路上徐徐前行。车队很长,我一边掂着闹钟,一边瞅着,觉得阳光很美好,迎亲的场景很壮观。我是一个喜欢玩文字游戏的人。我反复念叨着“壮观”、“壮观”。所以,“壮烈”出现的时候,我一点都不惊讶。我无意冒犯这条大街上的素不相识的婚娶者。“壮烈”是李邬英对我说过的。那天我出门,在楼梯口碰到李邬英。她正要上楼找我。我们在小区的草地上溜了一会。她说她要结婚了。她说她考虑了好一阵子,还是决定邀请我参加婚礼。她说她本想电话邀请,但又觉得那样子不够诚意。我说,恭喜恭喜,你盼的这一天终于到来了。她说,你别说得那么惨烈,好像它是一场硬仗。她说,我们是友好分手,男婚女嫁,一点都不壮烈。我说,我喜欢“壮烈”这个词。我说,分手的时候你不是说我有病吗?她愤懑地说,难道你真有病?我说,现在是真有病了。
   我在房间里呆了很长时间。其实是谨遵医嘱的。
   我把闹钟搁在窗台上,现在我迫切想知道,我他妈的究竟在房间里呆了多久!我给王医生去了电话,我说,还要多久才能复诊?
   王医生说,随时可以来复诊呀。
   我说,你怎么不早说呢?
   王医生说,你尽量深呼吸,越深越好,再摁一下原来疼的位置,看还疼不疼。
   我深呼吸,摁了摁,忙说,一点都不疼。
   王医生说,那你下午三点钟过来吧,再查查。
   我说,现在可以吗,我现在就想去。
   王医生说,现在我要赶着去参加市里的一个大型会诊,你下午三点钟到我办公室吧。
   我说,那现在几点呀,我家里的钟都不准。
   王医生,你这年轻人怎回事啊,过得浑浑噩噩的……
   王医生挂了电话。我想他肯定是烦我了。但是,我又该烦谁呢?你叫我静养,尽量少出门,更不要剧烈活动,我都照办了。现在究竟病好了没有,我都不知道,我该烦谁呢?越想越气,顺手拾起闹钟,扔了出去。我看到闹钟划出一个美丽的弧线,心里才有了舒服的感觉。但是很快,我后悔了。王医生说要三点钟过去复诊。闹钟无疑是最好的提示器。
   我苦笑一下,好像我跟闹钟的冤仇没完没了。
   王医生没告诉我现在究竟几点。所以我焦虑,你知不知道我很焦虑,我下午三点必须到医院确定我的病是不是好了。我一边翻电话薄,一边心里琢磨着该怎么跟人问时间。时间好像从来都不属于过我。尤其这几年。李邬英邀请我的那一天,我就察觉到我身体里肯定有问题。去了医院,果真有问题。我当时就庆幸,终于病了,很合时宜,尤其是王医生开出的诊方,令我有一种遁世的快感。
   我想我还是爱惜自己的身体的。虽然经过青岛啤酒、百威啤酒、德国黑啤、红星二锅头等长期浸泡的身体,已经臃肿,时常令人倍感意犹未尽,遭受指责,但我还是觉得自己是爱惜它的。没有纹身,没有自虐的疤痕,只有与童年的顽皮有关的小印迹。
   我拨通了小莉的电话。小莉是我新交的女朋友。有事没事,我习惯性地拨打她的电话。她告诉我现在九点十二分。挂了电话,我却将信将疑。
   我拨通梁正的电话。狗日的正在睡觉。我骂了一句。他懒洋洋地说,有病啊,自己不会看手机上的时间吗?
   我说,别废话,直接告诉我几点钟。
   梁正磨蹭片刻,说,零九一零。
   我说,去你妈的,九点十分,说成零九一零。
   他没理我。
   小莉和梁正说的时间不一致。我该相信谁?再次拨通王医生电话的时候,我颇有走投无路的感觉。我颤颤巍巍地说,王医生您就告诉我现在的准确时间吧。王医生顿了顿,九点一刻,唉……
   我听到王医生重重地叹了口气。我管不了那么多。知道了准确的时间,我是高兴的。我第一时间将墙上的挂钟取下,旋动调时旋钮,然后放回原处。我端详了一会,似乎是在确定它们看上去没有移动过。
   
3
   
   谨遵医嘱后,我就没有回过镇上。这座城市与镇上有太多的不一样。不过,这跟我没有关系。我肯定是在了然诸多迥异的同时,发现了某些共通的地方,要不我不会停留在这里。就像现在,我跟你讲述一个故事,如果故事情节得不到有效的推进,人物得不到足够的曝光,故事变成了黑不溜秋的硌脚底板的碳渣,那么无论听众讲不讲卫生,都不会喜欢它。
   小莉隔三岔五会来看我。有时候带着她的朋友们。起初,我没有搞懂为何在我的住所他们不仅一点都不拘谨,反而,在并不丰富的书架前,翻看旧书,或者背着光,查探夹在书页中的胶卷底片,或者玩着我在路上捡来的小玩意,唧唧喳喳像欢快的小麻雀。熟络后,我明白了,他们都是爱学习的好孩子。我只有这么理解。我总不能说自己之于外人,是空气吧?小莉每次来,都会抽两三根烟。我也不拦她。我觉得抽烟的女人是美丽的,就像喝酒的男人并不丑陋一样。我问他们,小莉平常在办公室或者大街上抽烟吗。有人回答我,从来不沾。我说,好孩子可不许撒谎。他们就开始笑。其实,我们年纪都差不多。
   小莉说,装腔作势,就会吓唬人。
   我说,讲故事的人,都会吓唬人,要不谁听你无休止地唠叨啊。
   他们会坐在地板上玩扑克,或者将台式电脑与笔记本电脑联机玩实况足球。我会参与其中。有时,小莉会将我拧到一边,她自己上。小莉会将每一个朋友送走,然后自己出去买菜,做一顿并不好看的饭菜。我说,为什么不留他们吃饭呢。小莉说,我这手艺只能现给你一个人。我说,你这手艺拿得出手!她说,你睁眼说瞎话!
   我想,讲故事的人都会睁眼说瞎话。
   我把“病中。讲故事的人都会睁眼说瞎话。”这句话发到微博上,过了一会,收到了小王、小杨、小谢等人的回应,有祝福的,有调侃的,有认为我说生病就是一个瞎话的。无所谓啦,应该谢谢他们。
   梁正来过几次。有一次,拎着一瓶红星二锅头。他说,你平时不出门,可以喝一点,晕乎乎的,一天很快就过去了。我说,怂恿病人喝酒,是要折寿的。他说,阳寿就这些,半斤八两,要是不够,把我寄存在阴曹地府的寿命也给折了吧。然后,我就骂他。每次骂他,我都会想到以前王浩然或者孟维也骂我。不过,再怎么骂,不伤和气。如果非得要将这种关系打一个恰切的比喻,我想说是讲故事的和听故事的关系。对于两个有正常性取向的男人来说,骂架而不破坏融洽的关系,不是多年的好兄弟,就是有对对方身上发生过的故事的觊觎。按照梁正的说法,他初来乍到,交道不多。——我并不认可他的这种说话。所以,我想,后者居多。这一点,梁正是同意的。你想吧,惺惺相惜,神交已久,说的都是汉子;如果你跟一个姑娘说神交已久,你肯定会留有猥琐的印象。言归正传吧。因为有这种觊觎,所以我和梁正多少有点同病相怜。——我们一样在不属于自己的城市里闲逛着,可有可无,浑浑噩噩,好像一切都已成定局。不过,话说回来,我与他还是有一个很大的不同点:除了吃饭、睡觉,他不会在房间多待。他说,约束的压抑的被禁锢的感觉一出现,非得出去不可。
   我说,梁正,你也有病,你信不信?
   梁正说,我觉得吧,是这个意思。
   我说,啥时候去医院看看呢?
   梁正说,过段时间吧。
   我说,去你妈的,究竟啥时候?你不能总这么耗着吧。
   梁正颇带反讽地望了望我,没说话。我也觉得好笑,好像我没耗着似的。不过,我已经接受了病的事实,而且采取了根治他的行动。仅此一点,我可以理直气壮地再骂他。
   我说,去你妈的,过段时间是过多久。
   梁正说,我一直想把风先生从镇上接过来。
   我说,他不肯?
   梁正点了点头。
   我说,你又不是王浩然,也不是孟维,你凭什么接风先生过来?
   梁正说,风先生病了,背上光是毒疮。
   我说,别扯开话题,你凭什么接风先生过来?
   梁正说,去你妈的,是哪个狗日的告诉了我关于风先生的事情?
   我愣了愣,我说,你去过镇上了?
   梁正说,慕名而去。
   我愣了愣,没理他。
   我想,这脑瓜子,够激灵(像谁一样激灵?当时我没注意);这回答,还真他妈的天衣无缝!
   
4
   
   小莉非要陪我去医院。我能理解。她先是挽着我的手,进了医院,几乎是搀着我。其实我的步态与迈步的频率没任何变化。医院里人很多,至少一路来,这里人群密度最大,好像这个世界有病的人居多。我注意到很多人的眼神,流露着烦躁、恐惧、惊讶、同情、鄙视、冷漠,或者干脆什么也没有,空无一物的。当有好心的漂亮的女导医跟我说“先生,妇产科,请往这边走”的时候,我望了望小莉,小莉憋着笑。我说,谢谢。我们先后经过儿科、消化内科、心血管内科、骨科、普通外科、呼吸内科,才找到胸科。王医生正在忙,看到我,笑了笑,示意我等一会。
   小莉仍旧挽着我,右手与我的左手紧紧相扣,紧紧地依偎在我的臂膀上。我感觉到她的手心里出了汗。我附在她耳边轻轻说,要是复诊出了绝症,你准备怎么办。她瞪了我一眼。大概是警告我闭上乌鸦嘴。
   小莉是一个好姑娘。我心里想。
   前面还有三个人。王医生有条不紊、不急不缓地挨个跟他的病人们聊着。不知道怎么,我突然想到了风先生。梁正说风先生病了,背上光是毒疮。我想梁正应该说的是真的。风先生既然能将背上的问题流露出来(风先生常年长衫,即使在夏天最热的时候),那肯定是真的有问题了,已经到达了精神可以遮掩的生理极限了。
   我用脑袋碰了一下小莉的脑袋,说,你还记得风先生吗?
   小莉说,记得。
   小莉又说,我还记得他说他喜欢葫芦。
   我说,我怎么不记得他喜欢葫芦?
   小莉说,那天我问他喜欢吃什么,我给他去买,他就说葫芦。我上哪去买葫芦啊,真是奇怪。我想,他可能也就随便说说吧,我跟他没聊几句话,所以他说过的,我都记得。
   当然我听到小莉说到“那天”的时候,突然意识到真的很久没见到风先生了。也许他已经在天上了?在天上!也许他正像一阵风一样贴着桥面到对岸去。也许他还是在那个位置上空,像一阵小旋风,把屁股下的灰尘与纸屑搅得干干净净。风先生是一个爱干净的人。他喜欢在日落前,游过内津河,再游回来,然后浑身湿淋淋地往防护林里去。我听孟维说过,风先生一点都不疯,他会绕口令,还会写诗,在镇上有家,但从不回家,也不离开镇上。我说,他真的没有离开过镇上吗?孟维说,可能年轻的时候,比如像我们这么大的时候,离开过。我说,那他现在多大,有我爷爷老吗?孟维说,不知道嘢。后来,我问过爷爷,但是他说不认识疯子。我反问道,都住一个镇上,怎么就不认识呢?爷爷说,都认识,但就不认识疯子。我想,爷爷说的是真的。我想,孟维说的也会是真的,因为疯子不会骗他。但是我究竟该相信谁呢?关于这个问题,许多年过去,我仍是不知道。前些天梁正说风先生住进了镇上的福利院。我不相信。风先生怎么肯搬进去住呢?梁正说,废了很多工夫才弄进去的。我想,既然废了工夫,就是可信的。
   小莉说,发什么呆呀?轮到你啦。
   我看了看王医生。王医生说,赶紧坐过来吧,年轻人。
   王医生说话总是轻声细语的,听着就叫人舒服。王医生用听诊器在我的胸腔部位摆弄了一会,又取出我带来的病历与片子,研究了片刻,说,呼吸有问题吗?
   我说,跟以前一样。
   王医生说,看情况是没问题了。
   我说,要不再拍拍片?
   王医生说,拍片有点多余。
   我竟然有点失望。我望着王医生。我相信我眼神里有可怜兮兮。
   王医生说,上次拍片,就没见胸腔有异常情况,现在你这疼痛的症状没了,我听到的胸腔里面的声音也是正常的,我认为是没问题的。
   我说,说不定这段时间里,里面长了东西出来呢?
   你这年轻人,很幽默嘛。王医生愣了愣,然后开怀大笑,拍着我的肩膀说,小伙子,你身体很好,从今天开始,多锻炼,多深呼吸,多做扩胸运动,一切都会更好。
   我点了点头,长舒一口气。
   小莉连忙鞠躬致谢。
   小莉几乎是拽着我跑出医院的。
   在医院外,我看到了梁正。他拎着一大塑料袋东西。我提醒小莉,梁正挺够意思的,等在那里,估计是等着给我收尸。小莉说,你这人怎么那么诛心呀?我喊了一声梁正。我们对视了一下,他迎了上来说,听你这吼声,就知道你小子命硬着。我说,托您洪福,硬得很。梁正说,那给你买的保健品怕是用不着了。我说,干嘛不拎到我家里去?梁正说,过来接你的,顺便就带来了。我说,算了吧,你给风先生捎过去吧,我刚才在诊室里想到了风先生。
   小莉说,要不现在我们一块去镇上吧。
   我说,现在几点了?
   梁正望向小莉,我也望向小莉。小莉看了看手表,说,三点五十。
   梁正说,借了一辆车,现在一起去?
   我说,好吧。
   
5
   
   现在我在镇上,回到了故事的起点。不管怎样,地理空间上的闭合,是我愿意看到的一个事实。我始终觉得,无论一个故事行进多远,或行云流水,或迂回曲折,从哪里来到哪里去,永远是好的。这跟故事的视野与前景是否开阔无关。我相信,好的故事肯定是内部打开了什么的。——你小心翼翼地在内心里培养了什么,并且让感受力变得更加敏锐。我喜欢这种闭合。它像一个轮子,又滚回了镇上。如果我够大胆,我会给这个故事取名《滚蛋》。不过,我不喜欢蛋这种东西,它易碎,远干不过我在路上随手捡的小石头。
   我们远远地看到桥头了。风先生老态龙钟,时而俯卧,时而端坐。我想他背上是真有问题。我想,如果他静止一段时间,便是一座雕塑。
   小莉说,瞧,风采不减当年。
   我问梁正,你怎么对风先生这么上心?
   梁正说,我知道你要说什么,但是老子严肃地告诉你,老子不是他妈的王浩然,也不是狗屁的孟维,老子就是梁正。
   小莉狠狠地扯了一下我胳膊。
   我说,算了,有你说实话的那一天。
   梁正哼了一声,好像老子没说过实话似的。
   车子在桥头酒店门口停下。我们坐在风先生旁边。我注意到风先生正哼着小曲。我说,风先生,您不在福利院里玩,怎么又到桥头来了。风先生将我们挨个看了一遍,对小莉说,葫芦葫芦。
   小莉兴奋地说,葫芦葫芦,葫芦娃。
   风先生禁不住地学着小莉的姿势,笑得很欢快。我说,您身体还好吧。
   风先生说,很好,都好都好。
   我说,您是不是很喜欢葫芦啊?
   风先生脸色一下凝重起来,说,葫芦就是瓠,这瓜会吹牛皮呀!你说一个牛皮哄哄的瓜,好不好玩?
   我们连忙点头说,赔着笑,说好玩好玩。
   可惜啊,我的葫芦,早些年被水冲走了。风先生突然指着梁正说,就是救你的那会。
   梁正连忙摆手说,我不是王浩然,也不是孟维。
   风先生看到梁正有些慌张,乐得哈哈大笑。他说,你是不是,跟我没关系。他说,喝小酒、哼小曲,会上瘾,高兴了,就吹吹牛皮。他说,都好玩都好玩。
   夜色已经很深了,我们将风先生扶回福利院,然后在桥头酒吧里逗留了一会。我是被小莉硬拉出去的。当时,两瓶青岛啤酒就叫我有点昏沉沉的感觉。不知道为什么,风先生的每一句话都在我耳朵里回响。我低沉着嗓音喊了一声梁正。他抬头看了看,然后避开了我的视线。我说,你是谁,老子已经不关心了,不过,你记住了,我更希望你跟王浩然、孟维是一个人。梁正骂了我一句。我觉得似曾相识,下意识地拎起酒瓶,朝他脑袋上敲了过去。他敏捷地躲开,然后开始还击。我们扭打在一起。
   小莉说,你不知道你们打得有多惨烈。
   我说,能有多惨烈?再惨烈,我不是一点伤都没有?梁正也不是一点伤都没有吗?
   小莉说,你们两个打架很有技巧,佩服佩服。
   我说,哪里哪里。
   小莉双手环住我的脖子说,不过,我还是不明白你们两个为什么打架。
   我说,说实话,我也不明白为什么,可能是他这个名字总叫我想到一句“上梁不正下梁歪”的老话,只是觉得非得打一场,打了就舒服了。
   小莉不解地望着我。
   我揽她在怀中。我看到窗外夜色正浓,春花春月,春花秋月,花容月貌,花好月圆。花是人间的花,月是苍穹的月。

   
   2013年4月改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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窗外的野兽



   当我自以为进入严肃的写作,尤其是认可某些童年的经验以后,不止一次将同窗故友们打量。这些人之中,如今一部分在余湖乡下平静地活着。他们会对我的突然造访,面露惊讶与激动,杀鸡捕鱼,甚至捉来一些即将从记忆里远走高飞的野味,把酒碗,言往事。我们会谈到生活坎坷,比如体弱多病的周小舟,幼年丧父,三年级时随母亲改嫁到了外地;会谈到红颜薄命,比如李燕,辍学后南下打工,二十岁时死于情敌报复;会谈到比李燕更不幸的镇群艺馆的孔怀,前年夏天,清理自家窗前的枯草垛与瓦砾堆,被一条来历不明的蛇给咬了,没来得及送医院,整个身板就泛青了。
   直到悲凉与夜色同样浓重,我想我的出现,好比在刨坟。
   现在,我在远离余湖两百公里的城中村里,因为一篇小说,想起了孔怀。小时候,我们是邻居。他比我小两岁,却与我同年级。他常对我的使唤与吆喝,言听计从。后来,他笑我是写字的,我笑他是唱戏的。其实,他也讲过很多故事。有些是道听途说的,有些是从《故事大观》之类的书上背下来的,更多的是他自己胡编乱造的。听人说,自从知道我是写小说的,他再也不轻易讲故事了,得旁人求着,得他酝酿足够了,才开口,即使是闲暇时日。对此,我倍感惭愧。我从未讲过一个完整的故事。今后,我也不会讲一个完整的故事。为什么呢?因为整体的,叫人瞻前顾后,变得小心翼翼;局部的,才是最有快感的。关于这一点,我曾跟孔怀讨论过,最终,我们对上乘的故事达成共识。举个例子吧:
   小时候常听老人家讲,山上有座庙,庙里有一个老和尚、一个小和尚,有一天老和尚对小和尚说,小时候常听老人家讲,山上有座庙,庙里有一个老和尚、一个小和尚,有一天老和尚对小和尚说,小时候常听老人家讲,山上有座庙,庙里有一个老和尚、一个小和尚,有一天老和尚对小和尚说……
   我们都喜欢这个故事,不为别的,只为我们凝神专注,期待讲述者能继续下去,以致在渐显枯燥的等待中,禁不住幻想它能敞开的可能的结局。然而,它永无止境,我们听到的,永远是它的一个局部。它有一种无法诉诸言语的美感,仿若缭绕着一层薄纱。
   我说,故事就是旧事,以前的事。
   孔怀说,陈年老窖香,故事越旧越好。
   我想说越旧不一定越好。但是,没等我开口,孔怀好像来了兴致,抢着说溪村的篾匠最近喜欢在竹片上写字,弄得跟古代时候一样。我说,那有怎样呢,篾匠玩的就是竹子活。孔怀说,你知道吗,他是疯了才这样的,听人说,他从望溪坡砍竹子,被竹子砸到脑子了。
   我察觉到,孔怀可能又要跟我讲一个故事。我不准备再打断他,虽然我对此无甚兴趣,但是我愿意听,因为无论语气,还是表情手势,都很有意思。
   孔怀说,准确说,是被竹条子给弹到了,你想,弯着竹条弹一下,你肯定疼。篾匠被弹到脑门了,晕天昏地的,看到两只军队在打仗。镇守望溪坡的军队一败再败,敌军节节胜利。篾匠担心被俘虏,哇呀,一路回跑。跑回自己家里,就开始在竹片上写字,说是要上书朝廷,请缨出战,夺回失地。
   我笑了起来。我知道,他借用了“势如破竹”这个典故。他讲得很有意思。见我笑,他更有兴致了。后来,我们很自然地谈到了一件我们共同经历的往事。
   孔怀说,我爹说我小时候杀死过一条乌蛇。你知道,我小时候胆子多小啊,看到鳝鱼都吓得直后退。
   孔怀顿了顿,羞愧地说,现在也不敢抓鳝鱼。
   我说,这事,我觉得是真的。
   孔怀说,为什么为什么。
   孔怀一手夹烟,一手挠脑门子,很伤脑筋的样子。
   我想了想,说,当时我也睡外面,是我喊出来的……
   没等我说完,却听到后屋传来弟媳急切的“开饭咯,开饭咯”。于是,孔怀拽着我往后屋走。虽然孔怀已受聘到镇群艺馆上班,但他没有置办一套商品房。而是东挪西凑,同时申请住房补贴,在镇东郊买了一座小院子。庭院结构与乡下老屋一模二样,只是里里外外清爽通透,纤尘不染。家常便饭,我们吃得很随意。因为弟媳、侄子都在场,所以当时的话题就变得家长里短。弟媳很热情,我谈得很开心,也就把适才意犹未尽的那个话题给忘了。
   这一次谈话后,诸事甚杂,各忙东西。在他出事前,我们通过一次电话,约好了再见面的时间。然而,世事无常,电话挂了,竟已阴阳两隔。
   此刻,我在临窗的书桌前,想起了孔怀。虽然是因为一篇小说,但与虚构无关。窗外是一条幽深曲折的巷子。我习惯用整晚的时间辨识眼前这条巷子,与白天时分的,有什么区别:此刻,它像一条蛇,拥有某种非凡的、纯净的活力,冒着寒光,在城市里迂回,旁若无人。同时,我又分明察觉到孔怀正朝我走来,脚步很轻,在经过两株紧挨的松树时,发出如蛇的腹皮摩挲针形落叶的窸窣声。
   那时,夏日的夜晚盛行在门前开阔地上置一张竹板床,再扯一副棉纱蚊帐,清幽幽的风叫人舒坦。孔怀年纪还小,头枕孔叔的胳膊,在鼾声中昏昏欲睡。突然,孔叔说,儿子,肩膀头痒。在孔怀从祖母那里学来的经验里,身上某个地方痒,就得用手指头蘸一点唾沫,挠一挠痒的地方。孔怀问祖母,为什么要蘸唾沫?祖母的解释是,蘸了,挠起来不破皮,不出红疹子。孔怀对此深信不疑。过了一会,孔叔又说,儿子,肩膀头痒。孔怀又蘸一点唾沫,挠父亲肩膀头。过了一会,孔叔又说,儿子,肩膀头痒。孔怀又蘸一点唾沫,挠父亲肩膀头……如此反复,频率似乎是恒定的。孔怀烦躁,但是又担心挨揍,不敢声张。以至于,时隔多年后,孔叔跟他讲述这件事,他的记忆里立即浮现出那一天的困倦与恼怒,但接踵而至的感受是,晨曦美好,他自个儿惊悚。
   我嚷道,孔叔,蛇!
   孔叔立即翻起身来,同时警觉地将孔怀的身子往竹床尾推。孔怀睡眼惺忪地坐起,打了一个哈欠,紧接着“呀”了一声,跳下竹床,也许是扭了脚,一瘸一瘸地朝我这边跑过来。
   孔叔说,儿子,没事,是死的。
   孔怀没有动。
   我父亲好奇地上前查看,从地上捡了一根小木棍,捅了捅,的确,蛇是死的。
   孔叔说,来儿子,用手拎着它丢掉。
   孔怀没有动。
   孔叔瞪了一眼,说,碰一碰,以后就不怕了!
   孔怀没有动。
   就在我和父亲都认定孔怀即将挨揍的时候,孔叔语气轻柔、略带请求,笑着说,儿子,这是一根麻绳,丢掉它。
   记不清是那一次了——关于这个话题,我们聊过很多次。孔怀跟我描述的时候,说他对这件事记忆犹新,一方面确实因为对蛇的恐惧,一方面是疑惑那蛇怎么就是死的呢,当然,始终纠结的是,他父亲非得将一条死了的蛇说成麻绳。那时,我已接触不少西藏密宗的经典教义。其中有一部论典,就两三千字,作者是据说两三岁时无师自通梵语,且叫弘法到西藏的阿底峡尊者也辩论敌不过的荣森班智达,典名很奇怪,叫《黑蛇总义》。论典的缘起是说有一户人家的小孩,趁大人外出干活,将一根麻绳丢进了水缸,等到家人们回来,发现了水缸里似乎有一条蛇。荣森班智达针对家人们的反应,分析了小乘与大乘、显宗与密宗,以及密宗的内密与大圆满的差异。这是九百年前的事情了。九百年后,佛的弟子慈诚罗珠堪布是这么开示的:
   第一个人认为,这是一条真正的蛇,因为惊恐万分,得想尽办法把它扔出去。这个比喻,影射了声闻缘觉乘,也就是一切有部与经部的统称,是典型的小乘佛教。第二个人认为,这不是一条真正的蛇,只是蛇的一个形象。但是他害怕,又不敢去碰它。他在想办法除掉它。这个比喻,影射的是大乘中观。中观派强调空性,认为一切事物以及人们的认识,甚至包括佛法在内,都是相对的、依存的关系,要人谨慎取舍。第三个人认为,一看便知不是蛇,只是蛇的形象。他深知,现在直接去碰它,不会受伤害。但是,因为长久以来的认识的习气,以致看见它,免不了毛骨悚然。所以,他只敢唆使别人去扔掉它。这个比喻,来自印度,影射密宗的外密。修行外密的,有点类似今天的苦行僧,过分注重行为。第四个人认为,一看就知不是蛇,明确知道是绳子,而且深知即使是蛇,它也不会伤人,所以一把抓起它,说“没什么可怕的,是绳子”。这个比喻,可以看出这个人思想与行为都通透无比,说的便是大圆满了。
   九百年后,我在一篇小说里不厌其烦,甚至冒着跑题的风险,提到《黑蛇总义》,援引上师慈诚罗珠堪布的开示,并加以个人的陋解,一来是想告诉孔怀,无论他纠结的是“麻绳变成蛇”,还是“蛇变成麻绳”,佛理面前,你我他、麻绳、蛇、阿猫阿狗,甚至闻所未闻的飞禽与野兽,都是有共性的,可以相互置换的。二来是出于私心,想警醒自己:对这个世界的认知与感受,无论我说得多么深刻而郑重其辞,我永远都是浅薄的。
   我说,你怕蛇,所以也怕像蛇一样的麻绳。
   孔怀说,那也不能将蛇说成麻绳。
   我说,兄弟,孔叔也是为你好,他希望消除你心中对蛇的恐惧。
   孔怀叹了叹气,没说话。
   我知道孔怀肯定是心有不甘了。在他短暂的——他死时正值年盛——看似风平浪静的生命之河里,始终有一条乌黑锃亮的蛇在秘密地涌动暗流。对此,孔怀是心知肚明的,仿佛那就是漩涡的中心。初中毕业那年,同班好友相邀去朱市河游泳。也许是对“昨日之景不再有”的感伤,孔怀玩得很欢。朱市河的水流出奇地平稳。孔怀一个劲地练习扎猛子。见到有人轻而易举地从石桥上往河里扎,孔怀争强好胜地模仿着。谁知一扎下去,水花轻微,过了分把钟,也不见人拱上来。同学们慌了,赶紧下去摸。孔怀是被扛上岸的。孔怀颤颤巍巍地躺在石板上。我们给他清洗头发丝之间的泥巴,挑手掌上的小鱼刺骨。他说,河床上淤泥很厚。他说,好像扎到一个漩涡里了,人只往下落,一丁点阻力也没有。他说,朱市河真像一条蛇,你们看,弯弯曲曲的,正在爬。
   事实也如此。
   父亲曾经跟我说过,孔怀那孩子命苦,念书吧,家里没钱不说,学又考不上;去大城市学手艺吧,独苗子,他家担心他在花花世界里学坏,不叫他走远;农活也干不来,碰到草丛就绕道,说是有蛇。为此,我特意找过孔叔,我说,您不放心孔怀去大城市,叫他到县城总可以吧。孔叔当时愤懑地说,就不信邪了,还治不了他怕蛇的毛病!老子明天就把他往地里赶!大概过了一个星期,我在地里干活,看到孔怀扛着木犁、牵着牛过来了。
   我说,你终于能下地里干活了。
   孔怀说,没办法,要不我爹又得揍我了。
   我坐在田埂上看着他,发现他时不时踮踮脚,而且故意不犁毗邻田埂草茂盛的地块。
   一个月后,我看到孔怀蹬着单车卖麻糖。父亲说,孔怀去了地区医院,医生说是心理障碍。后来,我听说孔怀在戏班子里干活。再后来,我听说孔怀临时补缺登台唱了一段花鼓戏《杨家将》,博得众人叫好……直到四年前,他进了镇上的群艺馆,开始了办公室生活。
   父亲说,孔怀这孩子求上进,非常不错,终于避离农村的蛇虫鼠蚁了。
   我说,既然他都开始坐办公室了,怎么还回村里搬他家窗前的草垛呢。
   父亲说,孔怀把你叔跟婶娘都接镇上去了,要卖老屋,总得把乱七八糟的东西收拾一下吧?
   我说,他明明怕蛇,还敢搬那陈年的草?
   父亲说,说来也奇怪,孔怀那天是有防备的,家伙什很齐全,长筒胶鞋啊,胶手套。都搬了一半,却摘了家伙什,说“我今天就不信邪了,哪有蛇?”。又搬了几捆,那条像麦竿子一样细长的、翠绿翠绿的蛇蹿了起来,直啄他的腰眼。你晓得,那蛇咬了,没得救。
   我说,那是什么蛇啊?
   父亲说,我一大把年纪了,就见过两次,一次是年轻时在老林子里砍树,那时候还没你咧;一次是,你上大学那年,我给你奶奶迁坟茔。
   我说,怎么就那么厉害呢?
   父亲说,鬼晓得呀?!
   然后,他没再跟我说话。我想他是心生悲叹了。
   我想,孔怀终究没能躲过蛇的侵犯。作为一个有着形而上癖好的写作者,我喜欢把一切事物变得抽象,让之露出众多敏感的触角,我一碰它们,它们就条件反射似地附和我;我不断地碰它们,那么,就会出现群魔乱舞的场景。然而这样的场景并不常见,在有限的处理得当的写作生涯里。寒冷常常伴随着我。我得把自己蜷缩起来,变得迟钝,如此才能抵住空气中更为敏锐的无形之手。就像现在,我看到孔怀朝我走来。在一条维系我与这个世界的关系的巷子里,他脚步很轻,走得很慢,俨然在舞台上一样。
   巷子幽深曲折。如果我是一只盘旋的大鸟,或许我能深刻体会到,窗外的这条巷子,除了像蛇,还像什么呢?这样的语言游戏,我和孔怀都喜欢。小时候,我们最喜欢干的事情,就是坐在空旷谷场西侧的一棵歪脖子槐树上。谷场地势本来就高,所以,我们在槐树上,能一眼扫平整个后溪村,甚至能隐约看到镇火葬场的树木簇拥的烟囱。孔怀说,下棋也能吼架,那些人真像蛐蛐!孔怀说,人像狗在爬。孔怀说,房屋像鸟窝。孔怀还说,你看,望溪坡上的观音庙,像不像李燕的嘴皮子上的美人痣?还有,张大婆的菜地,真的像一摊青苔,好绿呀!
   我说,像,都像。
   我说,巷子像盘扣。现在,孔怀希望我能解开这枚盘扣,兜出与他命运有关的真相。我哪有什么真相呀?!不过,我的记忆力很好。
   孔怀说,那蛇怎么就死了呢?
   孔叔说,是你的唾沫给毒死的。
   孔怀舔了一下嘴唇,继而紧闭嘴唇。他闭得很紧,以致看上去是咬着的。
   孔叔说,儿子,你相不相信?
   孔怀说,我不相信我不相信。
   孔叔说,你的身子里的毒,降住了它身子里毒,你不应该怕它!
   孔怀头摇得像拨浪鼓,说,我不相信我不相信。
   前年夏天,我随送葬队伍一起,将孔怀安置在镇上新开发的公墓里。相比农村的坟圈子,公墓很豪华,清一色的水泥石板构造,就连与骨灰盒子直接接触的,都是厚实的青砖打底,然后用水泥、沙石密封的。那一天,孔叔并不伤心,只是很恼火,像以前一样,嫌自己的儿子没出息,不是一个男子汉。我安慰说,哪有啊,他唱的《杨家将》就很阳刚,比男人还男人。我跟孔叔聊到深夜,他的火气才消下去。
   孔叔说,如果一直保持警惕,也不会出事。
   我说,您不是总嫌他胆子小吗,那一刻,他胆子大得骇人啊!
   孔叔说,他一旦认为不会有蛇,或者蛇没有毒,那么他就完蛋了。现在,他果真完蛋了。
   孔叔给我递过来一支烟,我接下,借他的打火机点燃。看到青烟缕缕,我没再说什么。我注意到孔叔靠在躺椅上,翘着二郎腿,脚脖子有节奏地抖动着,好像是在找某个鼓点;端着的右手夹着香烟,烟灰因为身体的律动,骄傲地落下来了。
   此刻,窗外万籁俱寂,星光从泡桐的阔叶间一粒一粒地落进书桌上的茶杯里,并未产生丝毫波纹。孔怀还在巷子里走着,很轻很慢,但是已经经过了那两棵紧挨的松树。我想,下一次窸窣声涌动的时候,就该来到我窗前了。我知道他心有不甘。作为这个故事的主人公,他迟早会来的。今年清明回乡,我顺道去探望了孔叔。较去年相比,他更加苍老了。辞别时,我说我会经常看望他老人家的。孔叔说,好啊,要是有时间,用你的笔杆子,也写一写孔怀的故事。
   我应承了。
   我想,一个故事每当被讲述一次,作为故事的主人公就会再活一遍,每讲一次,他就活一遍。我还想,一遍接一遍,兴许他就永存人世了。
   但是,转瞬,我否定了这一想法。——孔怀应该知道,这样得来的长生不老,反叫他深陷囹圄。
   
   
   
   2013年4月改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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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鄂



拉隆·贝多的种马



嘶嘶嘶嘶
嘿儿嘿儿
呼哧呼哧
——关于马的拟声

1

   坦白说,我在康北的东谷寺想起了拉隆·贝多。
   拉隆·贝多跟东谷寺有什么关系呢?打个比方,你家院子里的天竺葵繁茂,我家的蚊虫也变得稀少了。这关系多少有点牵强。但是,我确实想起了他。尤其是他的那匹马,一路奔腾,尘烟滚滚,叫人迷糊。我认为是一匹种马。当时,我有幸瞻仰画师朗卡杰的唐卡作品《如意宝藤》。作品内容是释迦佛的本生传记,体例类似于汉地的巨幅卷轴画。三百多年前的矿物颜料绘制的人物、山川、花卉、鸟兽等散发着静谧而祥和的光芒。也许是作品缺失了两小件(红色运动时期遭窃),瞻仰过程变成跳跃式的。您应该知道,这种跳跃会叫人失落至极。我的脑子里凭空架起了放映机,有人在扯它里面的黑色胶片。胶片上的影像,是我关于拉隆·贝多逃亡时的一个腹稿:
   夜已深,整个山头仿佛被一个陶罐子给罩住了,远天屈指可数的几颗亮斑,好像是说陶罐子是破的漏的。
   整个山头只剩一匹马了。
   他朝那破漏处吁了口气,翻身下马,仿佛从一片云朵上下来,脚上软绵绵的。走几步,身子才显踏实,但是寒冷接踵而至。弓着腰,一手撑地,往稍微凸起的石坡上摸索;循着直觉,正前方应该是山洞。他喊了一声,原本清脆的声音骤然变得浑厚而冷钝。坐在洞里,才觉得西北风并非什么可怕的东西。那匹马安静地站立着,鬃毛随风摆动,像哈达圣洁的须边。十天前它是黑色的,过河的时候变成了白色,也许再挨几天,它就会死去。
   我怕死吗?
   很怕很怕。
   我不是苦修之人吗?
   活人都怕死的。
   活着究竟有多重要?
   释迦佛说过,人身难得,佛法难闻。
   释迦佛还跟我说过什么?
   人身难得,佛法难闻。
   可是,我刚刚杀了人!杀了人!
   我有罪。
   仅仅是杀的人吗?
   杀的是国王,我有罪。
   一箭毙命,好厉害的夺命术。
   我有罪。
   仅此而已吗?
   ……
   他跪着,身子向前倾,额头抵住石壁。在黑暗中,泪水纯粹是一种多余的东西。如果不是听见连续清脆的叮咚声,他才不相信自己原来会落泪。在他过去的人生经验里,泪水只能往肚子里流,即使有再大的悲悯之心,发愿时的啼血与落泪,旁人是看不见的。过了半晌,他直起身来,看了看那匹马。那匹马仍旧安静地立在风中。他蜷起食指,在眼窝与鼻梁两侧的沟沟里揩了几下,又摸了摸怀中,掏出一块薄饼,朝那匹马走去。他将薄饼放在马鼻子前,那匹马嗅了嗅,头偏向另一边。他用脚蹭了蹭地面,尽是碎石屑。
   他心里想,这穷山恶水的,也许它挨不了几天了。
   我跟你一样,也挨不了几天。
   想到这里,他本能地回头望向山脚,以及更遥远的地方。全是一片漆黑。并不见藏区群山绵延之美。并不见官兵夜行时的火把。就着那匹马的光照,他拾起缰绳,把马往洞里牵。那匹马脑袋倔着,不肯动。他使劲一扯,那匹马还是不肯动,并发出低沉的鼻息声。他踢了它一下,将它往山下赶。它还是不肯动。他以缰绳为鞭,猛抽它的身子,而它小心翼翼地躲闪着,那低沉的鼻息声更浑浊了。
   要么进洞,要么下山。
   那匹马脑袋晃了晃,嘴巴干嚼了几下。
   滚,赶紧滚下山!
   那匹马慢腾腾地转过身子,朝山下去。他盯着那白色的身影,消失在拐角处。同时,他听到那匹马奔跑的声音,马蹄子踩踏碎石的声音——
   哒,哒,哒……
   他颤颤巍巍地从惊恐中醒来时,阳光要比昨天在路上时看到的更显浑圆,仿佛那就是一尊悬浮在天空的巨大佛头,辐射出丝丝缕缕的金色光芒。远处的山坡上,斑驳的绿色露出反光。风舒缓多了,带着温暖的味道。肯定是冻着了缘故,浑身各个关节都很酸痛。他几乎是爬到洞口的。脑袋往阳光里伸过去,却见一票人马涌了过来。他的心猛的缩了一下,然而,转瞬又变得格外轻松。他再次看过去,发现领头的正是昨晚下山的那匹马,它通体洁白,不染一丝尘埃,跟在它身后的人们,山呼海啸,端着果盘,牵着肥羊、牦牛,好像是要去参加一个盛大的节日。
   他一动不动地趴在洞口。
   他抬头端详着那一尊悬浮的巨大佛头,直到眼前金星扑朔,恍惚觉得它正在崩裂,颗颗粒粒,灰尘扑扑。
   
2
   
   不管怎么说,一千多年后,南平原的一个晚生碰到了你。你是逾越种族穿过时空,直撞晚生的内心。即使是一个念头——这与你多年的修行方式相悖,你强调苦行,你觉得身体与外界充满敌意,大可斩断之,你相信某种渐进的力量——你又活了过来,连同空气中肃穆的鼓声,以及河面聒噪的水汽。你肯定能理解晚生为何总在庄严的场合走神。你肯定熟稔走神的妙处,及其要诀。
   你是迷恋那匹马的。那匹马体态较中原的要小,但马头很大,颈高昂,鬃、尾、鬣毛丰长,肌腱发达,蹄质坚实。那匹马在群山间穿梭,极像精灵。
   那匹马是你的智慧的化身,只有你知道它的毛色是黑还是白,抑或驳杂。现在,它俨然一个传奇人物的心脏所在,引领你走出囹圄,将善男信女带到你跟前。那天,你被抬着进了村。灌满山谷的凛凛威风因为声势浩荡的纯善男女,仿佛被驯化了。落叶在空中翩翩起舞。你在人群的欢呼声中,双目紧闭,迟迟不愿相信久违的欢快到来得如此突然。这欢快,类似狂欢。哦,你还没经历过狂欢。你给外人的表情,总是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。你心中有仇吗?难以考究。不过,你深知一旦它被点燃,后果将不堪设想。昨晚,你在洞中落泪,那匹马是知道的,你所笃信的神灵也是知道的。你在人群的簇拥下,颤颤巍巍,像三十年前的那个小沙弥。当然,你可能已经预感到了接下来会有更加凌厉的驱逐甚至杀戮。——这个念头,跟晚生想到你,多么相似。
   报复是疯狂的。你当时仅是预感到了(预感是不真实的),就连后来,你也是道听途说的。你没再回到从前的地方。南平原来的晚生,通过各种古籍,知晓了一个大概的情形:赞普死后,政权对僧侣的报复,堪称摧枯拉朽,政权能有效控制的地方,僧侣无一幸免,或被屠杀,尸横遍野,或遭驱逐。有的到了古印度,有的到了古凉州,更多的是停留在人烟稀少的象雄国,建立了不可一世的古格王朝。像中原历史一样,偏居一隅的小政权,开始与中央相抗衡,战乱持续了上百年,最终中央土崩瓦解,进入藩镇割据时代。你无疑是这场动乱的制造者。你结束了赞普制度。
   不过,南平原来的晚生可没这么想。他不配置评你的功过是非。他只对你本人感兴趣,就像对那匹马感兴趣一样。如果他说你就是一匹马,而且是一匹种马,你会怎么想呢?
   无所谓吧。
   
3
   
   从东谷寺出来,我径自下了山。说实话,我上山,本是特意溜出来的。在山脚下的“西康风情”家庭旅社里,有两位前来探望我的老朋友。男的叫盛洪,女的叫李邬英。他们是两口子。他们是我在南平原少有的朋友。挺奇怪的,按理说,人越闲,人缘越好,然而,闲着的我,人缘虽不糟糕,但绝对不算好。我这么说,绝对没有说那些没来探望我的,就不是朋友。我随着羊肠小道一路蜿蜒向下。我隔三岔五就得走一遍。有时候是自己一个人,打发时间,有时候是给寺庙背东西。我给很多寺庙背过东西,石头、木材、粮食之类的。这样的日子,持续了多长时间,我一会说是三年,一会说是五年。
   我觉得吧,无所谓。
   有个女人对我说过,说“无所谓”的男人是有魅力的。起初,我遍寻自己的身体,硬是没有找到她所说的魅力的发源地。后来,这个女人离开了,极度悲愤的,仿佛我就是一坨扶不上墙的烂泥巴。这件事情对我的刺激挺大,盛洪夫妇知晓这其中的典故。所以,我们关系一直不错。
   我一言带过那个女人之于我的刺激(准确说,是伤害),就是规避外人同情与怜悯的心思,当然,更多的是鄙视与嘲弄。我实在受不了长久压抑的环境。我想,这一点,直接导致我永远不会成为一个真正厉害的大人物。虽然我干过一件大事。
   女人离开的当天下午,我在屋子里东翻西扒,想看看她有没有落下什么东西。她得开始新的生活,旧的东西或许能帮她渡过短暂的拮据。我翻了很久,都没发现她落下什么,倒是找出一根两指粗、米把长的麻绳。对,是麻绳。几乎是本能,我仰头望向屋顶。格子板拼装起来的天花板上,孤零零地悬着一只吊灯。吊灯功率六十瓦。有麻绳,却没有屋横梁,我偶尔冒出来的自杀的念头旋即逝过。我拎着麻绳在屋子里晃了一圈,一边晃一边甩麻绳。后来,我两只手各拽麻绳一端,比划着。我是猛然想到擒拿术的。当时的电视剧里,总有这样的桥段,用麻绳练功。所以,我决定练习擒拿术。
   擒拿术之于我,就好像是上苍预谋已久的,为我量身定制的。我早年间搜集的小人书、画册,还有影碟,都派上了用场。我仿佛找到了小时候的梦想。少年所在的那个村庄叫红花庄。听上去跟一个反清复明的组织挺像的。那时候觉得做一个与清兵对着干的大侠挺有意思的。不过,少年扛不住大人们的棍棒,只得读书去。
   一朵小火苗被捂熄了。这多叫人悲恸!
   我说这些,是想说我并不是除了写字作文,就什么都不会了,练习擒拿术,我是有根底的。女人离开的当天傍晚,我就开始练习。屋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。进展很顺利。画册上提到的七十二路擒拿手,一夜之间,我就学会了三手。第二天又学会了两手……差不多小半年吧,我学会了十七手——
   拿缠背卷压展蹬抱转锁分抓推搬抠托,点。
   最后一招,“点”,我还不熟练。要出一招去点人死穴,感到很为难。
   也就是在我为“点”感到心灰意冷的那天,女人回来了。当时我正用手指往墙上戳。墙上挂着一幅人体经脉腧穴图。图上详细标明了人体的108处要害穴,其中36处便是死穴。
   是要弄死我么?女人说。
   如果说我练习“点”,尤其是刻苦钻研死穴,并不是想弄死谁,你肯定不会相信。但是,我真的不想弄死谁。女人在我耳边唠叨、埋怨了快十年,我他妈的就像一截木疙瘩,就像一条臭咸鱼,我没丝毫暴力还击的心思,甚至都没想过辩驳。我是一个与世无争的人。
   我说,弄死谁呢?
   女人说,爱谁谁。
   女人看了我一眼,然后进了卧室。我坐在地上,发现手指头在流血,胳膊肘、腿肚子上青一块紫一块,但是一点都不疼。外练筋骨皮。我觉得我的功力算是了得。
   我说,你说吧,要我弄死谁?
   女人懒懒地应了一句,你看谁能被你弄死,你就弄死谁。
   我知道女人瞧不起我。我知道她瞧不起我。虽然,我可以轻而易举地叫她永远闭嘴,但我绝不会这么做。她是女人,是我曾经的女人。何况她现在回来了,很可能会永远成为我的女人。说实话,当时的我是高兴的,发自肺腑,就像看到顽皮的孩子离家出走一段时间后,寻回了家。我想,我这里,还是有安全感的。
   女人对过去小半年的经历,闭口不提,包括为何又回来了。这情形,持续时间越长,我越感到窒闷,好像总有一个人藏在暗处。我对女人说,我现在是有功夫的人了,我会把那个躲在暗处的人给揪出来。
   女人盯着我。我以为她又要奚落我。但她没有。她只是盯着,直到泪水慢慢地渗出来。那泪水渗得很慢,直到它呈极饱满的颗粒滚落到地面上。这一天晚上,我生平第一次萌生了去打一场硬仗的念头。我开始留心女人的梦话。皇天不负有心人。我知道是谁伤了她。当天晚上,我溜出了门。在青石桥小酒馆外面,我撞见了一个可疑人物。不过我没有着急动手。高手一般都不轻易出手。一连七天,我时不时在小酒馆外面守一会。
   第七天,也就是八月十五月圆夜,风轻云淡,秋高气爽,我看到女人挽着他的胳膊从酒馆里走出来后,箭步上前,几招就将他撂倒,他蜷缩在地上,向我求饶。——要说的是,这只是我的臆想。天地良心,我知道那个男人的名字,但是从未见过那个男人!不过,这并不影响这个八月十五月圆夜成为我的深刻记忆。那时,我悻悻然地顺着内津河往家里走。在西边的草坡上,听到有女人在发牢骚。我竖着耳朵听了一会,尽是女人的声音。我想,或许女人之间光剩下此般话题了。刚打算离开,听到了男人的声音。那男人说:“我改,还不行吗?”那男人的语气像极了我。我愣在原地。那女人又开口了:“你就不能去争取吗?你说你怎么不去争?”我望向那男人,只见那男人脑袋低垂着,像一只可怜兮兮的小公鸡。那女人站了起来。我想是他们要离开了吧。说实话,那一瞬间,我头脑一片空白。我箭步上前,将那女人放倒。而那男人,似乎身手与我不相上下,护着那女人。女人在尖叫。男人闷着嗓子与我搏斗。整整四十九个回合,我们仍没分出胜负。
   我是被围观的人群给摁住的。
   那一年社会治安实行严打,我因此进了监狱。
   
4
   
   进监狱可不是小事!
   关了多久?
   小半年吧。
   那还好,不长。
   进监狱可不是小事!
   好吧,不是小事。
   ……
   如果不是盛洪,我肯定不会认识眼前这个看上去有点疯癫的小老头。他年纪跟盛洪夫妇差不多。只是多年的高原生活,显得苍老了。我跟盛洪夫妇是在路上认识的。算不上交情,但出门在外,彼此很客气。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就将话题转到了小老头身上。现在,我们坐在旅馆的天台上,音乐、啤酒,阳光照得昏昏欲睡。且容我仔细想想。318国道的“天全—泸定”段上,山体滑坡造成堵车,无论是骑行的,还是自驾的,齐刷刷一长溜,俨然一次大型户外车展。我蹲在空草地上抽烟。盛洪夫妇一前一后走了过来。也不知道是谁先开口说的话。好像这一开口,我们三个人的话语如流水一样酣畅。其中几句是这样的:
   ——要是有匹马骑过去就好了。
   ——天马行空永远是在路障的那一头发生。
   ——那一块横亘在国道中央的巨石,像不像血管里的血栓?
   车流不知何时通了。听见盛洪在叫唤,我迷迷糊糊地从睡袋里爬出来。我在他车里睡了多久?夜空如洗。我的单车靠在路边的一块石基上。我向盛洪道谢,准备继续上路。李邬英说,天都没有亮,别骑了。盛洪说,没事,捎你一段。我想我当时是有些尴尬的。对于意外的帮衬,我总是内心感激,而口头羞涩。我将单车斜塞进后备箱,上了车。
   盛洪说,你小子真能睡,一路颠簸,你那个鼾声快盖过发动机的声音了。
   我说,骑车确实累啊。
   李邬英说,做啥梦呢?
   盛洪说,肯定是春梦呗!
   我笑了笑,我说,骑马驰骋康区。
   盛洪说,康区太小了,你得到藏北去撒野。
   我没再说话。我对藏北没有概念。我隐约记得盛洪说他有位朋友曾经在那边放马。说实话,当时我对马的兴趣胜过其他。也许真的是旅途劳累,能有一匹马骑着,该是多么惬意的事情!
   
5
   
   小老头到旅馆天台上来的时间是下午三点四十九。我、盛洪、李邬英三个人靠在藤椅上昏昏欲睡。他上来的第一件事是将音箱扭大了一个档,所以显得很吵。我是一个能随时从睡梦中惊醒的人,尤其是在一种极其安逸的环境中。在旅馆里住了两天后,我逐渐习惯了这种安逸的环境。
   我从藤椅上弹起来,看到小老头站在音箱旁边,望着我们。
   我说,您好,有什么事吗?
   小老头没理我。小老头将音箱的音量又调高一个档。整个天台上越发嘈杂了。我欠着身体,拍了拍盛洪。盛洪眯着眼睛看向前方,然后端坐起来,同时示意我坐下。
   小老头将音箱的音量调到最初的模样。然后走到长桌前,从桌子上挑了一枚苹果,轻而易举一掰为二,递给我其中之一。我没有接。
   我说,要不你们谈?我先下去。
   小老头说,你们这两天肯定说了我不少坏话。
   我说,没有没有。
   盛洪说,你多厉害呀,哪敢说您坏话。
   小老头原本挺直的腰杆更直了。他又掰开了一枚苹果。他递给我,好像是在跟我炫耀他的臂力、握力。我接过,咬了一口,慢慢地嚼着。
   小老头说,我知道你们会来找我。
   盛洪没立即接话,只是将李邬英披在他身上的披肩,递还给李邬英。李邬英说:
   “这几年你都上哪去了?”
   小老头说,你们现在不是挺好的吗?怎么还关心起我来了?
   盛洪说,一事归一事。
   小老头明显有点恼火了。他说,那你跟老子说的究竟是哪一事?
   小老头瞪着盛洪。从我所处的角度看上去,小老头甚至都没瞥李邬英一眼。我感受到当时天台上的气氛甚是紧张。我没征询他们任何一个人的意见,径自下了天台。
   我极不喜欢参与一场叫人云里雾里的谈话。当时,我心里觉得闷得慌。我到旅馆柜台上叫了一瓶啤酒。坐在旅馆门口的台阶上,我仍能隐约听见天台上的谈话。谈话并不清晰。我的反感还在。然而,我并没无礼貌到不跟盛洪夫妇打一声招呼就独自离开这家旅馆。
   我是一个非常纠结的人。我在台阶上磨蹭了半天,最终才起身往客房里去。在床上躺下后,我脑海里尽是小老头的影子。我觉得我们挺像的,无论性格,还是样貌。至于盛洪夫妇为何要一路捎我到此,也是我所疑惑的。这种疑惑的感觉非常强烈。
   再次上天台的时候,阳光依旧那么鲜艳。小老头还是像刚才那样盯着盛洪。他们谁也没说话。我看那架势,估计一时半会没有人要说话。
   我说,盛洪大哥,你为什么要捎我到这里呢?
   李邬英说,跟你聊得来呀,不像跟某些人一样,话不三句,就吹胡子瞪眼来了。
   我拍了拍小老头。他扭过头来看着我。我第一次近距离注意到他的脸——黝黑,精瘦,三道深深的横纹刻在额头上。若不心细观察,你不会注意到他的眼神,飘忽不定,好像对他注视的事物有着天然的不屑。我说,大哥,你们有什么事,敞开谈,话说清了,事情就解决了。
   小老头伸手来推我的胸膛。低头便能见到他并不算宽大的手掌,指关节很粗大,与整个手掌或说身体的比例极不协调。他说,哪里来的小屁孩,呆一边去!
   盛洪当即就跳了起来,你别动他!
   李邬英向我使眼色,示意我赶紧下去。
   我朝她笑了笑,转头对小老头说,你年纪比我大不了几岁,别装老,你那点事,我一眼都能瞅出来。
   我好像突然心情开阔了。一手挪过藤椅,与小老头面对面坐着,学小老头的姿势,将一个苹果一掰为二。我继续说,你要是跟我动拳头,你不一定能干过我!
   小老头听罢,乐了。他说,好样的,跟盛洪一个样。
   盛洪对我说,你怎么那么有信心能干过他?
   我说,猜的。
   
6
   在天台上,小老头再次跟盛洪过了几招。旅店的老板报了警。在警局里,我、小老头和李邬英颤颤巍巍地蹲在刑讯室里。盛洪用自己的警官证做保证,而且跟他单位通了电话,解释只是多年不见的朋友闹着玩,并不是聚众斗殴。警察验过身份后,将我们放了出来,并交代我们,切记不要在藏区闹事。
   回旅店的路上,小老头对盛洪说,谢谢。
   盛洪说,难得你说一声谢谢,不管你怎么说谢谢,我该感谢你在先。
   李邬英对小老头说,难道你就一点都不想回去?
   小老头自顾自地往往前走,突然回过头来说,有你们在,老子干不了大事!
   盛洪是当天晚上赶去成都的。临行前他对我说过,如果在这里多待几天,叫我找你玩。
   盛洪还说,你要是想回去了,随时跟他联系,他会亲自来接你。
   在山上的小道上,我跟小老头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。那时我们已经非常熟悉了。他是我第一个接触的在康区生活的汉人。他脚步飞健,似乎随时准备长途跋涉。
   我说,你就不担心盛洪下次来找你的时候,把你绑回去?
   小老头说,要绑,早绑了。
   我说,那是,你又打不过他。
   小老头瞥了我一眼,恨恨地说,谁说打不过他?
   我说,猜的。
   小老头说,别瞎猜,步子走快点,赶紧的,一会帮我驮点东西下山。
   我说,你不是有马吗?
   早卖了。
   小老头是一个肯吃苦的很勤快的人。日头东升西落。某个阳光依旧鲜艳的中午,我沿国道继续往西,然后上省道往北,路过塔公草原的时候,并未见到多少马匹在奔腾。它们神情悠哉地埋头吃草,或是平视望向我,同时用蹄子蹬着草地。除了毛色,每一匹马都一个模样。我没有见过小老头的马,所以当时心里很好奇,那该是一匹什么样的马呢?当然,每个夜幕降临,困在睡袋里面的时候,我都会想念盛洪夫妇。他们与小老头由素不相识甚至拳脚相加,到最后建立了深厚的友谊。他们是善良的,比如说他们捎了我一段,并且带着我经历了一次美好的旅程。
   我想念他们的时候,很奇怪,仿佛时间是静止的。我们坐在高高的山岗上,聊过一个话题:神在做什么。对于这个话题,很唐突,尽可以换做其他,比如“亲爱的,你在干吗呢?”、“你在康区骑过马吗?”等等。我想念小老头的时候,他的语气与架势总会第一时间浮现:
   神(可以换其他名词做主语),曾经,做过什么我们多少知道一点——一点,你不知道吗,那你,可以走开了,就算你带走所有打算参与讨论的人也无所谓!
   
   
   
   2013年5月改

3短篇三章 Empty 回复: 短篇三章 2013-05-31, 17:48

谢宝光



羡慕。慢慢读。感觉很“魔”。

4短篇三章 Empty 回复: 短篇三章 2013-05-31, 20:43

阿尔



先下载,读完再来汇报……

5短篇三章 Empty 回复: 短篇三章 2013-06-02, 15:38

阿尔



粗读了一遍。佩服这厮貌似天然的叙述能力,有些方面值得我学习又学习。如果我有一本可以作主的刊物,会以你的小说为例,请真正的内行人来参与讨论。现在这样的小说在杂志上很难看到。
你小说主要“看不顺眼”的地方:(一)不要太放纵主观意识,也不是任何时候可以轻薄。小说是高级的文字游戏不假,但毕竟是精神产品。比如“人称”和“时间”这两大现代主义特征,要合理利用。(时间性)无端的倒来倒去没有多少价值。最重要的一点,我近年感悟:汉语的现代性应该有自己的特色,西方的余唾只供借鉴和超越。(二)你潜藏的东西并不是没有人可以看到。还是那句话,要合理和妥协地表现;小说本身就是艺术性表现,不是让高端读者也读不出来,否则只能算是失败。(三)正确使用标点。法国新小说兴起时,法语可以做到(主要是作家在陈达人物对话时能清晰把握)不用引号和冒号,然后影响了英语现代小说。某人说的时候,说的内容不是主体性的,完全可以不用引号之类。比如“我说,想去街上走走”,完全成立;如果是“我说,我想去街上走走”,就不可以,因为这是主体性的表达,必须用引号和冒号。切记。
上周看了两个有代表性的小说,一个留用了,一个否定了。留用那个,合理地把一个人物叙述成两个人物,最后合而为一,结构可谓巧妙。否定那个,完全暴露了作者的粗鄙的价值观,任性写作,尽管叙述能力也很强。所以说,为文先做人,正确对待美和丑、性和欲,个人的道德观和价值观,永远会呈现在作品中。
三个小说建议投给相对重视文本探索的刊物。在粗俗的现实主义一统天下的现在,这样的小说值得尊重。

6短篇三章 Empty 回复: 短篇三章 2013-06-02, 19:07

马鄂



阿尔 写道:粗读了一遍。佩服这厮貌似天然的叙述能力,有些方面值得我学习又学习。如果我有一本可以作主的刊物,会以你的小说为例,请真正的内行人来参与讨论。现在这样的小说在杂志上很难看到。
你小说主要“看不顺眼”的地方:(一)不要太放纵主观意识,也不是任何时候可以轻薄。小说是高级的文字游戏不假,但毕竟是精神产品。比如“人称”和“时间”这两大现代主义特征,要合理利用。(时间性)无端的倒来倒去没有多少价值。最重要的一点,我近年感悟:汉语的现代性应该有自己的特色,西方的余唾只供借鉴和超越。(二)你潜藏的东西并不是没有人可以看到。还是那句话,要合理和妥协地表现;小说本身就是艺术性表现,不是让高端读者也读不出来,否则只能算是失败。(三)正确使用标点。法国新小说兴起时,法语可以做到(主要是作家在陈达人物对话时能清晰把握)不用引号和冒号,然后影响了英语现代小说。某人说的时候,说的内容不是主体性的,完全可以不用引号之类。比如“我说,想去街上走走”,完全成立;如果是“我说,我想去街上走走”,就不可以,因为这是主体性的表达,必须用引号和冒号。切记。
上周看了两个有代表性的小说,一个留用了,一个否定了。留用那个,合理地把一个人物叙述成两个人物,最后合而为一,结构可谓巧妙。否定那个,完全暴露了作者的粗鄙的价值观,任性写作,尽管叙述能力也很强。所以说,为文先做人,正确对待美和丑、性和欲,个人的道德观和价值观,永远会呈现在作品中。
三个小说建议投给相对重视文本探索的刊物。在粗俗的现实主义一统天下的现在,这样的小说值得尊重。

你的意见是我最看重的。
回头细回你这个评论贴。

7短篇三章 Empty 回复: 短篇三章 2013-06-03, 05:51

无灯

无灯

昨天瞄了一眼,介长的文字看着有恐惧感~刚又瞄了一眼,开头第一段很有味道,特此汇报~

8短篇三章 Empty 回复: 短篇三章 2013-06-04, 15:57

阿尔



无灯 写道:昨天瞄了一眼,介长的文字看着有恐惧感~刚又瞄了一眼,开头第一段很有味道,特此汇报~
这也叫长啊,切。每月紧缺两万字以上的稿子……

9短篇三章 Empty 回复: 短篇三章 2013-06-05, 11:47

无灯

无灯

阿尔 写道:
无灯 写道:昨天瞄了一眼,介长的文字看着有恐惧感~刚又瞄了一眼,开头第一段很有味道,特此汇报~
这也叫长啊,切。每月紧缺两万字以上的稿子……
写小说的介多,貌似都写白了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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